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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
来源:  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03-11    点击量:

 

一、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
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践行笃学尚行,止于至善的校训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

二、严谨治学,勇于探索

实事求是,尊重科学,积极探索,勇于创新。树立优良教风,理论联系实际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更新知识。积极从事科学研究,为学校学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。倡导学术民主,抵制学术腐败,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,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。

三、精心施教,教书育人

探索并遵循教学规律,投身教学改革,认真钻研教材,改进教学方法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。精心备课,专心讲授,悉心辅导。因材施教,启发思维,循循善诱,诲人不倦,注重素质教育,努力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,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勇于创新的精神,加强学生的能力培养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。

四、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

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校纪校规。作风正派,语言文明,举止大方,仪表整洁,礼貌待人,乐于助人。以身作则,自觉维护教师形象。

五、热爱学生,依法执教

建立正确的师生关系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关心学生,爱护学生,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。尊重学生,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对学生严格要求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
六、团结协作,共同发展

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服务社会,热心公益活动。尊重同事,以诚相待,谦虚谨慎,互相学习,互相支持,顾全大局,共同发展。

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原《江南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试行)(江大校办(2006)4)同时废止。